夏梦雅律师团队:抖币等网络平台币到底是什么?
注:由于学界对各类数字币的定义还未统一,为方便读者理解,本团队将“比特币”之类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拥有去中心化特性、任何人可加入、且具有与法币双向兑换功能的“开放式”数字币称为“加密货币”。将“抖币”、“Q币”和“游戏币”之类由私营机构统一发行、通过平台奖励或者单项充值获得,但是无法兑换为法币的“封闭式”数字币称为“网络平台币”。虽然二者都常常被笼统地称为“虚拟币”或“数字货币”,但“加密货币”和“网络平台币”是两个在定义、范畴和性质上完全不同的概念,本文只讨论“网络平台币”(以下简称“平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