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下称“上海市税务局”)在公众号发文指出,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针对相关依据的落地、咨询情况,新快报记者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暂未对该批复做特别的统计分析,还没有更多详细的信息,暂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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