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浙江等多地发布“稳定币”骗局风险提示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臧嫣
近段时间以来,稳定币热度颇高。
稳定币是什么?据了解,稳定币一种与法定货币、实物资产或其他特定资产挂钩的加密货币,其核心价值是通过锚定机制维持价格相对稳定。稳定币是基于区块链发行,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流通使用,如投资结算、跨境贸易支付、金融交易结算等。
随着中国香港《稳定币条例》即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稳定币市场不断升温,骗局也随之而来。7月以来,全国多地金融管理部门连续发布风险提示,直指部分不法分子借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7月14日,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以稳定币、数字藏品、RWA(现实世界资产通证化)等为代表的相关概念受到市场广泛关注。一些不法机构假借“金融创新”“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区块链技术”等名义,通过发行或炒作以上述新型概念为噱头的投资项目等方式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极易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滋生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公众合法利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醒,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得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社会公众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承诺,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护好“钱袋子”。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投资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7月11日,“苏州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警惕以“稳定币”等为名开展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称,近期,一些不法机构积极炒作“稳定币”等热点概念,利用社会公众对相关专业知识了解不足的特点,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通过发行或投资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
苏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办公室提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的机构,不具有公开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编造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投资项目,公开宣传并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此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也分别发布风险提示,警惕利用稳定币等新型概念进行非法集资。
其中,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揭示了非法集资风险的5大显著特征:
一是资质缺失。这些机构或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销售理财产品或发行证券的合法资质。
二是概念包装。利用“稳定币”“去中心化金融(DeFi)”“Web3.0”等新兴、复杂概念进行包装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迷惑投资者。
三是虚假承诺。普遍存在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如“稳赚不赔”“高额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利用公众追求高收益的心理。
四是资金池运作。其运作模式往往依赖于吸收新投资者的资金来维持运转或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方跑路,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
五是风险外溢。此类活动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社会诚信基础。
利用“稳定币”概念的骗局形式五花八门,须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让稳定币成为非法集资和洗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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